履行植树义务,共建美丽广东
2017年6月13日,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根据办法规定,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分为造林绿化、抚育管护、自然保护、认种认养、设施修建、捐资捐物、志愿服务、其他形式等8类。
造林绿化
抚育管护
自然保护
认种认养
设施修建
捐资捐物
志愿服务
其他
劳动尽责
按公民劳动实际完成量折算。
捐资尽责
捐款资金按照地方标准折算植树株数。
立项目的:提升居民生活品质,美化村庄面貌,打造绿美红色依据乡村;保护和传承红色历史文化,继承党的优良传统;改善乡村生态环境,保护乡村自然风貌;保护利用绿水青山生态资源,构建文旅产业格局。 意义:通过建设绿美红色乡村,改善东坑村村容村貌,美化乡村人居环境。重温党的百年奋斗历史,传承红色基因,以“扎根红色沃土 不负绿水青山 探访红色足迹 共赴山海之约”为定位,传承革命“红”,发展生态“绿”,将旧村打造成宜居宜游的绿美红色乡村新典范。
立项目的:通过割灌除草、松土、施肥、扩穴等,改善项目区域的树木生长环境,为给游客营造优美的游园环境。 意义:为推进基地建设及宣传工作,给社会公众提供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活动场所,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园的景观环境效果。
立项目的:外伶仃岛听涛驿站南侧小微湿地是海岛长期演变过程中形成的微型、面积在8公顷以下的小水塘。通过实施对该小微湿地改造建设,开展对小微湿地生境恢复和生态景观功能提质,重点强化小微湿地水源涵养和净化能力。尽管面积比较小,但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,具有水质净化、美化景观和生态环境等功能,不仅可以改善海岛人居环境,带给人们美的享受,也为各类野生动物提供了舒适的栖息环境,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。 意义:小微湿地通过改造后起到缓解热岛效应、蓄积雨水、改善景观、增加市民游客亲水空间等作用,让市民游客更好地近距离感受树上有鸟、林下有草、草间有虫的自然之美。
以“打造紫荆园,为肇庆添绿”为主题是肇庆市依托互联网+全民义务植树,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建美丽肇庆的绿色生态公益项目
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形式,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,深入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重要理念,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全社会“爱绿、植绿、护绿、兴绿”的意愿,实现绿化国土、改善生态、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的目标。发挥“互联网+全民义务植树”的创新驱动作用,提升全社会绿色生态保护意识,对动员全区人民积极投身参与国土绿化大行动、争做绿色生态文明的倡导者与践行者有着重要意义。项目的实施对构建“林和村相依、林和人相融”的高品质绿美生态环境,促进城乡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,全力打造“八山一水一城”的绿美云安,为建设“云山青水翠满城”的美丽云浮添绿增色有重要的意义。
实时捐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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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责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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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N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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